因争道酿争执,两名男驾驶员在交通灯前停车大闹,68岁阿叔期间比中指和亮剪刀划伤对方,星期一(6月2日)早上认罪,被判坐牢五周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六个月。

被告是68岁的陈文兴(译音)。他面对三项控状,星期一早上承认一项鲁莽驾驶危害他人安危,以及一项蓄意伤人罪,另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。

调查揭露,去年1月10日傍晚5时05分,被告和林岩松(61岁,译音)的车子都行驶在勿洛北3道往勿洛蓄水池路方向的路段。

当时被告的车子在左边车道,林岩松的车子则在右边车道。林岩松要超车,于是移向左边车道,靠近被告车子的前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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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,在后方的被告鸣笛,然后停下车子让林岩松驶入他的车道,随之朝林岩松亮高灯。

两人之后在交通灯前停下。被告的车停在林岩松的后方。被告朝林岩松比中指,林岩松通过后视镜看见,气得下车与被告对质。

被告当时开了车门但没下车。两人吵了约三秒,林岩松气得甩被告的车门就离开。被告因此被激怒,带着剪刀下车走向林岩松。

两人在马路上拉扯约一分钟,林岩松也在过程中遭被告拿着的剪刀划伤左手中指。林岩松事后到樟宜综合医院看诊,注射破伤风疫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