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女佣“配对”找挂名雇主,女子非法助她们申请工作准证留在本地工作,被捕后仍不收手,继续为另一人申请工作准证,收费还从一开始的2500元飙升至6000元。

被告凯莫希拉扎古玛(43岁)面对六项包括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和雇佣中介法令的罪行。她承认其中四项,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,判她坐牢18周以及罚款3万8000元。

案情揭露,2018年,一名工作准证快要到期的女佣,经人介绍找被告帮忙,希望能继续在本地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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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称能为女佣申请工作准证,而新“雇主”仅挂名,她能自由找工作,但得付被告2500元。对方答应后,被告就找来亲戚拉蒂帮忙当挂名雇主,完事后付拉蒂1000元。

2020年8月,被告在庙宇碰上另一名女佣。对方同样面对工作准证即将到期,又找不到新雇主的困境,希望被告能帮忙。被告故技重施,但此次收费4000元,让对方拿到工作准证后自己找工作。

东窗事发后,被告因违法操作接受调查。人力部在被告保释期间,于2023年12月接获新报案,指她2022年以同样的方式为另一名女佣申请工作准证,收费6000元。被告这次找了另一个人当挂名雇主,给对方的酬劳也少一半,仅5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