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籍男子在沟渠撒尿时被国家环境局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,竟然拿出7元企图贿赂执法人员,因此被判坐牢10天。

泰国籍被告南贾伊(54岁,译音)共面对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,他星期一(6月2日)承认其中一项,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。

根据案情,被告2017年来新加坡工作,案发时在农场工作,居住在罗弄司芒卡(Lorong Semangka)一带的农场。

2024年12月17日晚上7时许,被告下班后骑脚踏车到双溪登加客工宿舍(Sungei Tengah Lodge)附近的一家手机店修手机。店员表示修理费要200元,由于被告身上的钱不够,他先支付100元,并称稍后回来支付余款。

被告事后打算骑脚踏车回农场取钱,但因内急,便在停放脚踏车附近的沟渠撒尿,结果被在附近巡逻的两名国家环境局执法人员撞见。

延伸阅读

执法人员上前表明身份,告知被告随地撒尿是违例行为,跟着向被告索取个资,准备开罚单。

然而,被告当时赶着回农场取钱,并赶在手机店关门前付款,因此一心想要赶快离开。他告诉执法人员,常常有人在此处撒尿,接着拿出7元现金,要两人收下并放过他。

执法人员果断拒绝,但被告在坚持数次被拒后,把7元放入其中一人的包包。执法人员立刻让被告把钱收回去,之后报警处理。

控方指出,虽然被告企图行贿执法人员的过程少过30秒,但他至少三次试图贿赂两人。若执法人员收下贿赂,将损害新加坡来之不易的廉洁声誉。因此,促请法官判他坐牢七至10天。

被告求情时向法庭道歉,并承诺不会再犯。